问题 | 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
释义 | 一、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怎么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网提醒您,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如下: 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主动辞职。此时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因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等。 4.因员工的过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流程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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