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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报伤残鉴定所需资料
释义
    一、报伤残鉴定所需资料
    报伤残鉴定所需资料有: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法律网提醒您,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二、伤残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按规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三、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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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