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法院判定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诉讼离婚法院判定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离婚法院判定离婚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律网提醒您,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三、什么条件不可以离婚 如下条件不可以离婚: 1.女方在怀孕或生产后一年、终止妊娠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双方婚姻关系无效的,不能提出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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