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后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后怎么处理 劳动仲裁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2.仲裁裁决是非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如不服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二、走劳动仲裁要多长时间 走劳动仲裁要四十五日左右的时间,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法律网提醒,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 三、告公司劳动仲裁需要资料 告公司劳动仲裁需要以下系列: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 5.《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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