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写欠条才是最有效的 |
释义 | 一、如何写欠条才是最有效的 按照如下规则写欠条才是最有效的: 1.双方具有真实的交易往来。出具欠条的两方之间需要存在真实的交易,有买,有卖。如果不存在交易,空写的欠条,就没有效力。 2.出具欠条的双方进行的买卖往来必须是合法的生意。 如果出具欠条的双方是违法的交易,列如因赌博而写的欠条,就不会被法院认可。 3.出具的欠条必须是欠款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什么是真实意思表示,主要有两点: (1)欠条的书写,必须是欠款人自愿的,不存在胁迫。 (2)欠条上的签名必须是欠款人本人写的,且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如果是由欠款人的配偶,父亲、母亲、员工等代签的都是不行的。 二、欠条过了2年可以起诉吗 欠条过了2年可以起诉,因为我国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法律网提醒,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三、欠条丢了,拍照的欠条有用吗 欠条丢了,拍照的欠条不一定有用。拍的照片属于复印件,如果没有原件的话,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比如转账记录、录音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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