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被告诈骗,坐牢出来要还钱吗 |
释义 | 一、借钱被告诈骗,坐牢出来要还钱吗 借钱被告诈骗,坐牢出来要还钱。欠钱判刑坐牢是刑事处罚,欠款还钱是民事责任,刑事处罚和民事责任是独立的两种法律责任,刑事处罚和民事责任之间不能相互抵消,并不是判刑坐牢了就不用还钱了。即使债务人坐牢,承担了刑事责任,也仍需承担民事责任,偿还债务。 法律网提醒,债务人拒不还款的,作为债权人,需要准备好借条、转账记录,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材料,到法院起诉。如果拿到判决书对方还不还钱,就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对方的车,房等资产。 二、借款诈骗罪的立案条件 借款诈骗罪的立案条件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有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为了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短缺的急需,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过程中,说了假话,使用了欺骗手段,但以后还要想方设法归还贷款,其目的不是为了非法占有贷款的,不构成本罪。 2.行为人必须有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 3.诈骗贷款要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三、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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