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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属性不成立的情形
释义
    一、合同属性不成立的情形
    合同属性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二、合同不成立的后果
    合同不成立的后果:其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该原物返还,无法原物返还的,要折价补偿给对方当事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有哪些区别
    合同无效取决于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和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
    合同一旦被宣告不成立,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赔偿另一方遭受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合同成立只产生民事责任问题,而不产生其他的法律责任。而对于无效合同来说,不仅要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返还不当得利等民事责任,而且将可能产生引起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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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