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满足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刑事拘留取保候审保证金多少 (一)看具体案情定,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金额数目。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被拘留后多少天可以取保候审,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根据《刑事诉讼法》上述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子女)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满足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最基本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必须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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