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营运在什么地方办 |
释义 | 一、非法营运在什么地方办 对自备车拉客收费的经营行为管理部门有两家,一个是行业主管部门交通部门,另一个是综合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两个部门都有行政处罚权。行业主管部门交通部门对车辆的管理有两部分,对班线车辆和旅游车辆的管理由交通部门的运管机构具体负责管理,,工商管理部门对无照经营的班线,旅游,出租客运罚款两万以下的罚款,社会危害严重的,处以2万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比外还可没收运输工具。 ![]() 二、如何举报非法营运车辆 可以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12328”作为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专用特服号码,这是交通运输行业统一的社会公益性服务监督电话。12328的主要功能包括交通运输行业的服务监督、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等,业务领域主要覆盖道路运输、公路、水路等行业。 三、非法营运的认定 (一)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认定为非法营运; (二)挂靠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认定为非法营运; (三)租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认定为非法营运。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条 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第四十条 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第四十四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非法营运在什么地方办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非法营运一般是在行业主管部门交通部门或者是综合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来管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条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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