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股权出质规则 |
释义 | 一、有限公司股权出质规则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质权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不能取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则股权不能质押给股东以外的人,股权所有者只能从不同意出质的股东中间挑选质权人。若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人得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股东以外的质权人,只须在实现质权时保证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可。 二、股权质押生效条件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我国《物权法》第210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三、股权质押登记怎么查询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7条的规定,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公司股东的股权是否在登记机关重复质押,登记机关完全掌握,不需企业提交证明。 3、查询一个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需要持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 上述文章属于关于“有限公司股权出质规则”的介绍,主要介绍了有限公司股权出质规则,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除此以外,对于股权质押方面的法律问题,有必要时,可以自行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两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两百二十六条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