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前法院判决书是否有用 |
释义 | 一、公司破产前法院判决书是否有用 公司破产后并不影响法院判决书的效力人,但法院受理破产后,对破产企业的执行措施就会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二、企业破产员工应该怎么办 当自己所在的企业遭遇破产,职工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 1、坦然面对劳动合同被提前终止的事实,努力重新就业。 2、对被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企业被兼并员工怎么办 我们通常所说的企业兼并实际上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兼并企业就此消灭,其法人地位不复存在,被兼并企业原来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均由兼并企业来承担;另外一种就是被兼并企业依然存在,只是其控股股东发生了变化,兼并企业成为了被兼并企业的控股股东,但被兼并企业仍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 如果原来的公司被兼并的情况属于上述情况的第一种,如果员工在原来公司被兼并后仍然继续为新公司工作,因此新公司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我国的有关劳动法规,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如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劳动者也可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的错误做法。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破产前法院判决书是否有用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公司破产前法院的判决书是有用的,不会因为破产二失去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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