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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数据报告
释义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数据报告
    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二、怎么写协议离婚子女抚养协议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所谓有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一般是指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婚姻登记处。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用A4纸各复印一份);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浅红色底);
    (六)、离婚双方当事人需携带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分别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以上是关于我国离婚的规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及孩子抚养、抚养费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孩子抚养协议是夫妻协议离婚后就孩子的抚养权、日后的抚养费、探望权等作出安排的协议。
    孩子抚养协议是在夫妻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作出的,是作为在离婚协议一部分存在的,而且在登记离婚时,受到法律确认的,具有法律效力。
    三、小孩抚养权的判定标准
    离婚涉及到孩子的,第一个就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关于离婚对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定标准可以主要参考几个方面:
    第一是比较双方的经济水平,一般情况下,条件好的一方比较容易得到孩子抚养权。
    第二是法院会遵从孩子的意见。
    第三就是主要看双方有没有陋习,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没有陋习的一方更容易拿到抚养权。
    具体判定标准如下:1.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情况下是要随母亲生活的,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几点特殊情况的,则剥夺母亲抚养权利,由父亲承担抚养权:
    (1)目前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具有传染性疾病的情况下,可由父亲来获得抚养权。
    (2)如果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且父亲要求获得抚养权的
    (3)其他的一些原因,
    2.父母双方可以协商两周岁的子女有谁扶养的情况,只要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危害,法院是支持的。3.关于三岁以上的到18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而且父母都想要孩子抚养权,则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之一的,可以酌情优先得到考虑:
    (1)没有其他的子女,但是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情况
    (2)一方已经不具备生育能力了或者放弃再要孩子的绝育手术的人。
    (3)子女在跟其生活过程中,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了不利因素,另一方容易得到抚养权
    4.如果父母双方都有能力照顾智子女,子女年龄是三岁以上的到18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由于父母双方照顾子女条件差不多基本一致,那么如果子女长期跟随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生活的,并且他们有意愿继续提供照顾,那么这种情况下,这一点可以作为随父母生活的选择的一个优先条件进行考虑。5.如果子女已经超过了十周岁,那么孩子自己的想法要占有主要位置,进行优先考虑。6.如果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且夫妻双方都想扶养子女,如果可以协商一致,可以轮流对子女进行抚养义务。7.关于子女的抚养费用的决定,要根据父母双方的收入水平和负担的实力以及子女真实需要等条件进行决定。8.关于抚养费用,可以一次性付给对方也可以分期分月的方式进行给付。9.父母双方如果通过协议达成抚养方全额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在其拥有这样的抚养能力下,法院是予以同意,否则驳回。10.对于父母双方其中有一方如果突然消失或者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可以拿他的财物进行折旧抵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数据报告的相关内容,在进行子女的抚养权判断的时候,大院的原则都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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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