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如何发生继承 |
释义 | 一、公证遗嘱如何发生继承 公证遗嘱的继承的前提是遗嘱人的死亡1、自人死亡就会发生法定的继承,遗嘱的作用就会生效。2、当事人的意外死亡.。3、当事人因病死亡 ![]() 二、公证继承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三、办理公证遗嘱需要注意什么? 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如果遗嘱人因意外,或者伤病或者自然死亡都会引起继承的产生,此时公证遗嘱的效力就会产生作用,在继承的时候需要提供一些与遗嘱人有关系的材料证明才能继承,当人这些证明上也是必要的条件,只要不发生纠纷按照遗嘱上的内容就可以继承。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公证遗嘱如何发生继承规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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