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与员工已经协商达成一致;员工提前三十日向公司发出书面的辞职报告;员工有严重违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公司依法辞退员工;或者员工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要给赔偿金吗 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要给赔偿金。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三、劳动合同赔偿需要交税吗 赔偿金是需要缴税。法律网提醒您,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法定赔偿金的适用情形无需双方事先约定。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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