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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下岗人员工资支付
释义

        下岗人员工资支付
        1.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应发给基本生活费,其标准为:下岗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发给其下岗前基本工资(综合补贴,下同)的70%;超过一年以上的,发给其下岗前基本工资的60%。
        2.生产经营不正常、严重亏损或支付能力有困难的企业,应视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确定支付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暂缓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其在岗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下岗人员的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上述发放标准包括应由个人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和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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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