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形 |
释义 |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一、驾驶证吊销情形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可吊销驾驶证的交通违章违法行为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不扣分,罚款200~2000,吊销驾照,收缴、强制报废;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不扣分,吊销驾照,终身禁驾; 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不扣分,吊销驾照; 4.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不扣分,罚款200~2000,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5.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不扣分,罚款200~2000,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6.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不扣分,罚款200~2000,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7.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不扣分,罚款200,扣驾照; 8.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扣6分,罚款200~2000,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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