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行医造成的事故责任如何判定 |
释义 | 一、非法行医造成的事故责任如何判定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提讼。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如何样才构成非法行医罪 法律网提醒您,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要件为: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三、如何区分非法行医与医疗事故罪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是: 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对行为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后者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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