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下班后死亡谁负责 |
释义 | 一、工人下班后死亡谁负责 1.关于工人下班后死亡的责任归属问题,主要依赖于《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2.当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并指定了受益人(如配偶、父母或子女)时,职工因工死亡后的保险金将直接归受益人所有。 3.这里有一个重要前提,即用人单位在指定受益人时必须获得被保险人的明确同意,否则该指定将无效。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保险金将被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支付: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 2.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主动放弃受益权,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 二、工亡赔偿金归属说明 在工亡赔偿金的归属问题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当职工因工死亡时,其直系亲属有权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规定如下: 1.丧葬补助金:金额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根据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若为孤寡老人或孤儿,则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3)请注意,所有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额不应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关于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其标准介于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之间。 (2)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来制定,并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对于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伤残职工,其直系亲属将享受上述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也有权享受上述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赔偿问题复杂,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法律网,您身边的法律助手,更多工伤赔偿信息,等你查询。 ![]()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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