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购买政府补贴住房的被拆迁居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市内七区城市房屋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居民。 (二)拆迁补偿金或补助费为10万元或10万元以下。 (三)属于最低收入保障家庭和低收入户。 申购政府补贴住房的程序,大致有六个环节: (一)符合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产局申请,由区房产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由申请人填写《政府补贴住房购买资格认定书》; (二)区房产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建立相应的档案; (三)区房产局向市政府补贴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上报审核意见,申请复核; (四)市政府补贴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将审核结果返给区房产局,由区房产局报所属区政府; (五)区政府凭市政府补贴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复核结果,向合格的申请者发放《政府补贴住房购买资格认定书》; (六)申请人凭《政府补贴住房购买资格认定书》到开发建设单位购买政府补贴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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