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节日加班如何换休 |
释义 | 法定节日加班如何换休 休息日加班补休,按同等时间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补休,补休按同等时间计算,也就是加班多长时间补休多长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补休,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平时加班与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安排调休的,只能支付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可以安排调休。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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