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关系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家庭关系包括哪些 家庭关系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而形成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家庭关系依据主体为标准可以分为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它的特点是以婚姻和血缘为主体,并由有婚姻和血缘关系的人生活在一起构成,表现为组成家庭的各成员之间特殊的相互行为。以代际关系为层次,以家庭同代人的多少为幅度,构成家庭中几代人或同代人之间的传递和交往。 二、夫妻之间的家庭关系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其主要内容是:夫妻对于共同生活中的共同事务如住所、生活方式等拥有平等的决策权,夫妻拥有平等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共同承担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所有权、管理权、用益处分权,对子女拥有平等的监护权,在象征性语言上夫妻也没有等级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三、民法典中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综上所述,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作为家庭中的一员,我们都应当为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做出相应的贡献。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家庭关系包括哪些及相关内容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获取更多法律方面的知识,欢迎来法律网咨询专业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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