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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同共有的性质
释义
    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根据共同关系,部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对共有财产的权利。其法律特征如下:
    第一,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但该条规定的“约定”,主要是指《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
    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共同共有人就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各共同共有人行使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仅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
    第三,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
    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就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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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2: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