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之规定和有关司法结实,一般自首具有如下构成条件: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未被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尚未被司法机关查获或被群众扭送,犯罪人主动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与裁判的行为。对此,司法实践
刑法规定的自首成立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63条规定的精神和有关的司法解释,成立自首必须具备以下备件:(一)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
1.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被询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投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
成立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批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的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的行为。对此,可从以下几方面把握:(1)
现行劳动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60天。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延长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并完善了时效中断、中止制度。
众所周知,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极大,而且我国对于毒品犯罪的处罚力度是很重的。不仅仅是贩卖毒品会被处罚,甚至吸食毒品以及持有毒品都是会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毒品危害个人、家庭、社会,持有毒品是对国家和社会秩序的扰乱,必须依法惩处。非法持有毒品罪量
现实中,要是有人非法持有毒品的话,那么会根据持有毒品的数量定罪处罚。即使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那么也是会给予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0年12月28日《关于禁毒的决定》中规定的犯罪。
我们知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非法持有毒品也是可能构成犯罪的,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那么,最新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