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援助

    上市,是一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融资的有力方式。不过,并不是一家随随便便的股份有限公司就能上市的,因为上市意味着风险与机遇并存;为了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证监会会对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审核,看看是否符合上市的条件。那么,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现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主体资格
    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二、公司治理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三、独立性
    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四、同业竞争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六、财务要求
    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七、股本及公众持股
    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八、其他要求
    发行人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上市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主要有这七个:主体资格、公司治理、独立性、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财务状况、股本及公众持股情况。为了保障股市的稳定,保护股民的利益,拟上市公司上市,要经过严格的审查,以确保符合上市的条件。
    
    
    拓展阅读
    

  • 公司上市程序是什么
  • 有限公司上市有什么好处
  • 上市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