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能不能做财务负责人
法律援助一、法人能不能做财务负责人
关于法人能否担任财务负责人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
1.财经法规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这里的“单位领导人”包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财务负责人做好报表后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两者是同一人,会存在潜在的作弊风险,对税务稽查等后续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二、法人与自然人的比较
法人与自然人相比,具有显著的不同特点。
1.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非实际存在的生命体。它依法产生、消亡,与自然人的自然属性截然不同。
2.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是由一些自然人组成的集合体。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但也有例外。而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典》第58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并具备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等要件。
三、法人设立的法律要求
法人的设立必须遵守法律要求,确保其合法性和规范性。
1.法人的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2.法人的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58条,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2)设立法人还需要遵循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3)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还需按照其规定进行。
总之,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法人设立过程中遇到问题,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法律网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疑惑,让我们一起学习更多法律知识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