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强制执行立案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一、一般强制执行立案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强制执行立案的办理流程是准备好强制执行的申请书还要缴纳强制执行的费用,这个也是立案的费用,然后还需要提交当时的判决文书还有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等等,然后法院,就会进行立案和受理。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法院强制执行记录在征信报告中保留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强制执行记录在征信报告中保留五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对债务违约人强制执行其财产的,不良行为因强制执行而终结的,不良记录从主良行为终结起5年内删除。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三、法院强制执行收费标准是多少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引用法条:
[1]《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一十五条
[2]《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