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要盖章吗
法律援助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要盖章吗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一般需要盖章。
解除劳动合同书指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需要用人单位盖章和劳动者签字,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书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即辞职信,虽然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最好还是盖章。
解除劳动合同书指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肯定需要用人单位盖章,这是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
解除劳动合同书指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需要用人单位盖章,因为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二、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赔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若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解除劳动合同签字后还能仲裁吗
解除劳动合同签字后还能仲裁。签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只是证明劳动者收到通知,不能证明劳动者同意解除理由,不影响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网提醒您,该文书还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