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鉴定伤残标准
法律援助一、工伤骨折鉴定伤残标准
工伤骨折鉴定伤残标准如下:
1.五级鉴定标准: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
2.七级鉴定标准: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骨盆环不稳定,骶骼关节分离。
3.八级鉴定标准:
(1)脊椎压缩性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或脊椎不稳定性骨折。
(2)3个及以上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4.九级鉴定标准:
(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少于1/2者。
(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4)1节~2节脊柱内固定术。
5.十级鉴定标准: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二、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需要多少钱
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需要多少钱是由各地物价局根据所在地的生活、经济水平综合考量制定的,所以各地都是不同的,大约在300到400之间。但是不管工伤鉴定费是多少,可以肯定的是工伤鉴定费是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然后伤者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最后回家等待鉴定结论)。
三、伤残鉴定得多久
伤残鉴定需要的时间是工伤伤残鉴定是60日内。 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是30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