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一、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条件有:
1.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
3.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二、解除保险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解除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其形式有以下两种:
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单方解除权。但当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感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已无必要,则可解除保险合同。但是,法律对此也有必要的限制:
(1)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不得解除;
(2) 当事人通过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做出限制的,投保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2.协议解除。协议解除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采取书面的形式。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注意两个问题:
(1) 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 货物运输保险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的保险合同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三、保险合同解除可以退保费吗
法律网提醒您,保险合同终止后是否会退钱要根据具体的保险产品类型进行确定。如果是返还型保险,比如年金型保险、终身寿险、返还型重疾险那么合同终止后保险公司会退还保费。如果购买了消费性保险,比如短期意外险、医疗险、车险这种产品在合同终止后就不会退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