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如何认定民间借贷诉讼时效
法律援助一、最高法院如何认定民间借贷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的失效时间应当是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这是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如何应对民间借贷的纠纷
法律网提醒您,如下应对民间借贷的纠纷: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请求第三方组织调解解决;
3.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关于借贷纠纷的民事诉讼。
三、民间借贷官司诉讼状应该怎么写?
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一定要写的明确和具体,不同被告可考虑单独列为一项诉讼请求,利息和违约金、罚息应当列明是暂计算的数额,实现债权的费用单独列为一项诉讼请求。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