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中和解是否会导致撤销案件
法律援助一、盗窃案中和解是否会导致撤销案件
盗窃案中和解一般不会导致撤销案件。盗窃案在一定情形下是能刑事和解的,但不能撤案的。盗窃属于侵犯公民财产权的公诉案件,只要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且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就能和解,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的除外;但对于公诉案件依法应由国家公权力予以制裁,不能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撤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盗窃罪构成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盗窃罪在客体上是对公私财产所有权的侵犯。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上,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盗窃罪的追诉时效
盗窃案件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因为盗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