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中双方和解后是否可以撤销案件
法律援助一、盗窃案中双方和解后是否可以撤销案件
立案后双方和解一般不能撤案。公诉案件立案后,一般不会因为当事人双方和解而撤案,但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若是自诉案件,就可以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根据什么标准可以立案盗窃罪的案件
根据以下标准可以立案盗窃罪的案件: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
2.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3.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
4.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
5.其他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三、盗窃罪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