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法律援助一、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运输合同具有双务性和有偿性。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负责将旅客或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而旅客或托运人则承担支付票款或运费的义务。
2.这两种义务形成了对价关系,使得运输合同通常表现为有偿合同。然而,也存在例外情况,如好意同乘等无偿运输合同。
二、格式合同的使用频率
1.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即这些合同往往是承运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旅客或托运人在订立合同时只能选择接受或拒绝。
2.客票、货运单、提单等均为按照专门法规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运费通常也执行统一标准。
3.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运输合同都采用格式合同形式,双方仍可通过协商订立非格式合同。
三、诺成合同的成立方式
1.运输合同多为诺成合同,即合同自双方签署时成立,无需额外的交付行为。当然,也存在例外情况,如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存在特定的交易习惯。
2.在处理运输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无论是否选择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都是非常重要的。
3.律师可以帮助双方调解处理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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