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后如何迁户口
法律援助一、解除收养关系后如何迁户口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二、解除收养关系须要准备哪些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明和收养证明。法律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规定是: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并且,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有哪些
1.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2.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