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和扶养的区别法律
法律援助一、抚养和扶养的区别法律
扶养和抚养的区别:
1.对象不同,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2.概念不同,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抚养取教养保护之意,扶养取相互扶助之意,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于关系,更不是能等同。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二、抚养的原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抚养的原则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抚养方式有哪几种
抚养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在父母离婚后,轮流抚养子女被认为是最有利子女身心健康的一种方式,子女能够充分地享有到父爱与母爱,且子女的生活方式基本不变。即子女在一段时间随母亲生活,下一段时间随父亲生活,依次轮流。当然,此方式的适用,仍要结合该家庭的具体情况来采用。比如,若父母的离婚是因为一方有生活恶习,长时间无法戒除,以及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的,采取轮流抚养的方式并不能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2.子女随父母一方生活。子女随父母一方生活,是大多数离婚家庭所采用的子女抚养方式。它的好处是,能够使子女在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一方抚养,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考虑子女的意愿。存在的缺点是,子女随父母一方生活,更多体现的是父母双方合意的结果,子女的选择权较弱,甚至基本没有。此种抚养方式一经确定,在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前提下,未经双方的合意,抚养方式一般无法变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