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辖权异议收费吗
法律援助一、案件管辖权异议收费吗
案件管辖权异议的收费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此时不须交纳诉讼费。
2.然而,如果经过法院认定异议不成立,当事人需要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的费用。对于不服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案件,同样不须交纳上诉费。
3.但如果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并提起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的,当事人需要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向一审法院交纳管辖权异议的受理费。
二、异议不成立的收费
1.如果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法院认定为不成立,那么当事人需要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的费用。
2.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异议不成立的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以维护法院的正常审判秩序和司法权威。
三、管辖权异议上诉指南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提起上诉。上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提交上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上诉状应当载明上诉人的基本情况、上诉请求和理由、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如果认为上诉有理由的,可以裁定撤销原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如果认为上诉无理由的,可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3.当事人对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的,还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诉的次数是有限制的,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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