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如何规定

法律援助

    在实践中,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如何规定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如何规定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受让人在转让完成之后成为新的著作权人,他对作品享有相应的财产所有权,他既可以使用它,也可以处分它,并获得相应的收益;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没有这种效力,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合同获得的仅仅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作品的权利。因此他通常又被称为作品使用者,而不能称为著作权人。他的处分权受到约定条件的严格限制。
    其次,著作权的转让无所谓期限的问题,即它总是指将著作权或者其部分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让渡给他人。除非有民法上关于民事行为绝对无效或者相对无效的理由,如合同违法、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等等,否则著作权的一旦转让出去便是不可逆转的;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通常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许可使用期届满而著作权保护期尚有余的话被许可的权利又回归著作权人。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特征
    (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
    (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
    (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上述文章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如何规定”的相关内容,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所谓“一定的条件”除了指使用费以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域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相关文章!
  • 著作权许可使用类型有哪些

    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著作权属于人身权的一种,是我们作为公民的重要权利之一,因此保护公民的著作

  •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有何区别?本文详细解读了两者在权利转移、期限等方面的不同。同时,还介绍了著作权许可的三种类型及其期限。了解这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有什么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不是一定需要进行登记才能够获得著作权,但是进行登记会颁发一个凭证,该凭证是预防著作权侵权的前提,且是诉讼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