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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劳动合同法》关于补偿的规定
释义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以下情况: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协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议案;3.雇主的非过失终止;4.经济裁员;5.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6.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也比《劳动法》作了进一步规定:第一,劳动者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经济补偿按半个月工资标准发放;第二,除后一种情况外,工人按每年工作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最高年限没有限制;第三,高收入人群的经济补偿是有限的,即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按照雇员平均月薪三倍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最长支付期限不得超过12年
    

了解新《劳动合同法》有关赔偿的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受雇之日起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雇员未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薪的起始时间为自该日起一个月的次日《劳动法》(95):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权、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社会保险和福利权、提交解决劳动争议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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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6: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