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诉讼时效可以变更吗 |
释义 |
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可以更改? 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公民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若干特殊纠纷,如租赁合同中的延迟或拒绝支付租金纠纷,以及托管合同中保证金灭失或损坏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因为合同的复杂性和区域性,就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特殊限制,例如,《海商法》规定的运费赔偿请求期限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变更条件在我国现行民法通则中称为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合同法。更改的原因如下: 1。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压力 3。利用他人的危险 4。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监护权交给他人);合同双方的误解;对合同标准的误解。明显不公平且可撤销的合同 如果法律规定当事人要求变更,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有重大误解的合同 所谓有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对合同的重要内容理解错误,致使合同含义和表述不一致的合同。《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如果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种类、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理解使行为的结果与其本身的意思相反,并造成重大损失,则可认定为重大误解。" . 本规定解释了合同的基本内容中的重大误解。 在民法理论中,重大误解也称为错误,有两种情况: (1)含义与事实不一致, (2)含义与表述不一致。根据德国法学家萨尼的观点,前者是一种真正的错误,即动机错误;后者是非真实错误,即法律行为错误或直接称为错误。重大误解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1)误解是双方理解上的错误。错误的产生是由于当事人内在意思的缺陷,而不是其他原因。双方含义的真实性与其内在含义一致,即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或信息等内在含义的缺陷而误解合同内容。误解是指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误解。误解的对象是合同的内容,即对合同内容的错误理解,使当事人订立合同。合同内容主要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果双方误解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则可能成为重大误解。在合同动机方面,在使用合同条款时可能会出现误解,这不能构成重大误解。误解直接影响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基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错误理解,必然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给被误解的当事人造成损失。正因为如此,法律将重大误解视为合同相对无效的原因,并授予被误解方更改或取消合同的权利。根据上述信息,合同诉讼的期限可以更改,但它也应该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就不能改变。我希望你仔细阅读后能帮助你。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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