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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补偿工资的计算基础是什么
释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何确定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法发[1995]309号)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货币形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在实践中,工人的工资一般分为基本工资,应付工资和已付工资。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设定的基本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付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工作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领取的全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支付的工资是工人每月实际收到的工资。通常会扣除一些费用,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伙食费、租金等。工人实际收到的金额通常低于应付工资经济补偿的计算应以工人应付工资为基础,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和实发工资为基数。基本工资只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础,实际工资也不能真实反映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比如,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扣发工资等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实际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工资,这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一般而言,经济补偿的计算以员工的税前工资为准。如果雇主不支付或支付较少,雇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的情况更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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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0:5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