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认和解除事实婚姻? |
释义 |
我国相关法律对事实婚姻有明确的划分,但如何认定现实中的事实婚姻却成了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为了帮助您准确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根据民政部2月1日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在下面详细回答您如何认定事实婚姻,1994年(以下简称《条例》)和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在《条例》实施前,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办理登记手续后,事实婚姻转为合法婚姻,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当事人可以行使离婚权,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条例》实施之日为分界点,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在《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均已具备婚姻实质条件的,可以认定具有事实婚姻效力,无需重新登记,可以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2.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都符合婚姻实质条件的,在受理案件前,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方可行使离婚权利;拒不办理婚姻登记,坚持“离婚”的,视为解除同居关系 3.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均可随时终止协议。如果因财产或子女抚养费或抚养费发生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赔偿 根据上述解释,您是否清楚如何认定事实婚姻。由于事实婚姻不按规定办理结婚手续,对双方都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小编提醒大家不要有事实婚姻的情况,否则只会损害自己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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