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是否可以单方变更 |
释义 |
我们都知道,在正常情况下,公司法人是不会随便更换的。因为更换公司法人的手续复杂,审批程序也一系列,工商局在对公司法人进行登记时,也需要审查相关程序后才能进行变更。除个别情况外,公司将变更公司法人。现在就让我们补一下,整理一下相关知识,公司法人是否可以单方变更,单方变更可能行不通,首先要办理一些手续,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罢免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股东会、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召集的会议作出决议,原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使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召集的,可以由半数以上董事选举产生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额最大或者持有表决权最大的股东或者其代表召集和主持,可以依法作出决议。此外,《公司法》还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明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见,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作出决议,经公司决议,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1)申请人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以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1.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请文件、材料,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受理,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核实的事项、理由和时间。申请文件、材料有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改正,并在改正地点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改正日期;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4.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将需要补正的内容告知申请人;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文件、材料退还申请人;5日内通知的,申请人应当领取申请文件和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的证明。逾期不通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之日起受理。不属于公司登记范围或者登记机关管辖的,申请人应当立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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