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新旧公司法在注册资本方面有什么不同 |
| 释义 |
1、 新、旧《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该条规定,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是统一的。第二十二条第三项:公司注册资本。本条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第二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下列最低限额:(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五十万元;(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五十万元;(三)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三十万元;(四)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公司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前款规定的,由法律或者行政法另行规定。该条款规定了不同行业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委员会会议决定修正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登记,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这是旧《公司法》及有关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公司注册资本,规定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公司全体股东的初始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的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全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新、旧《公司法》对公司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执行,可见,按照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要求是10万元,而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3万元。新《公司法》还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足,首期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这大大降低了成立公司的门槛。这些规定有利于活跃我国市场经济,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趋势,同时也为再就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第七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实收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登记限额需要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本文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界定,并对其最低限额作了规定。同时,第七十九条第(四)项规定了公司的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这将把注册资本纳入新《公司法》的章程:发起人认缴、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并规定其初始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对于投资公司来说,更为宽松,可以在5年内缴足。该条第三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注册资本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记载,根据新、旧《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可以看出新《公司法》规定法定注册资本至少为500万元,与旧《公司法》规定的1000万元相比,注册公司的资本大大减少,为更多的市场主体打开了进入的大门。同时,《公司法》规定了注册资本分期足额缴纳制度,大大缩短了公司设立的准备时间,使更多的资金在市场上流通,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未来几年,公司将在市场经济的土壤中蓬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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