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会计方法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
释义 |
直接核销法和备抵法不统一。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直接核销法和备抵法。新准则规定,直接核销法和备抵法可由企业自由选择,这容易导致企业之间坏账损失防范能力的差异,企业提取坏账准备的能力较强,否则就较差;此外,还有不同的人会形成企业的经营业绩。计提坏账准备的企业当期利润较少,未计提坏账准备的企业当期利润较多。同样的经营业绩有不同程度的社会认可。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存在一些不足。新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的企业,按应收账款余额的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这种方法虽然简单易行,但忽略了应收账款拖欠时间与坏账发生可能性之间的直接关系。一般来说,应收账款拖欠时间越长,收回的可能性越小,坏账风险越大。因此,在坏账损失核算中,不能忽视时间因素对坏账损失的影响。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一致。根据新的财务会计制度,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的企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农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1%,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为2%,外商投资企业不超过3%,其他行业企业不超过3%-5%。这使得许多采用备抵法计算坏账损失的企业税负不均。同行业权责发生制的选择性,也会导致企业经营业绩基本相同。由于会计结果显示出不同的经营业绩价值,因此很难得到更为一致的业绩评价。“坏账准备”与“累计折旧”账户类似。用于冲减“应收账款”科目,取得应收账款净额。其余额应与“应收账款”科目相对,为贷方。余额不应记入借方是一种经济现象。“坏账准备”科目借方余额之所以在实务中出现,是因为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收回已核销的坏账,计入坏账准备。 新会计制度对坏账的确认条件和审批程序作了具体规定,但对后续管理未作规定,易被利用。如某企业按规定程序核销了乡镇化工厂2.1万元贷款。不久,工厂的经济恢复了,原来的销售员私自去要钱。通过各种手段,他追回了2.1万元欠款,放入自己口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财产和业主权益。以上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你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很多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服务,我们也支持在指定区域网上选择律师,他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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