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后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生效。届时,这一规定将被民法典取代,相关司法解释也将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很多人常认为,夫妻离婚后,原来的配偶关系是婚姻关系,婚姻的权利义务也随着婚姻法律关系的消灭而终结。基于这一理念,很多当事人离婚后很容易放弃应有的权利。事实上,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原配偶与婚姻之间的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仍然存在。原配偶一方仍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对另一方承担一定的民事义务。 1。离婚后,子女不能单方面改姓。 婚姻关系的变化可能导致人们要求子女重新选择姓氏。但改姓不应由父亲或母亲决定。离婚后,父母一方单方面决定给孩子改名是不恰当的。因此,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是由父亲抚养还是由母亲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的监护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灭。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人子女姓名的,应当与另一方达成协议,或者在子女长大后由子女决定。 2。离婚后一年内,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关于提起损害赔偿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作了区分,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离婚时应当向对方要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对方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在离婚后一年内,无罪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原配偶赔偿因离婚过错造成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3。离婚后两年内发现隐瞒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再分 在离婚中,一些当事人为了分得更多的财产,往往采取非法手段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对此,《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匿、转让、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匿、转让、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或者伪造债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这一规定,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的上述行为,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隐匿的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分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4。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子女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亲抚养还是由母亲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因为亲子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一种天然的联系,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消除;亲子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失。父母离婚后,无论由谁抚养,子女仍然是双方的子女。对于离婚后不直接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只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条件和方式发生了变化。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各项规定,如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继承等,完全适用于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在现实生活中,以子女不由自己抚养为借口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或以子女不由自己抚养为借口拒绝对方探望教育,都是违法的。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离婚后的民事权利义务是什么”问题的回答。离婚后的民事权利义务包括不单方变更子女姓氏、无过错要求赔偿损失、对发现隐瞒的共同财产要求重新分割等,如果您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寻求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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