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转让受理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商标转让受理的条件是什么 签订的转让协议符合基本的要求即可受理。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其中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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