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盗窃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云南盗窃罪立案标准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3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0-5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一、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档次: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出了全国性的标准。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及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三)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 “数额特别巨大”。 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我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云高法(2013)144号】明确了云南省盗窃罪案件的量刑标准,本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的规定,结合云南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共同研究,确定云南省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五百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四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五万元为起点。 四、后附相关法律规定: (一)附一: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附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三)附三: 《关于我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云高法(2013)144号】 各州、市、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同研究,确定我省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五百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四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五万元为起点。 综上所述,云南盗窃罪立案标准 ,刑法规定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盗窃公私财物30-5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判处无期徒刑,没收财产,云南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生活水平,规定立案标准为1500元属于数额较大,4万元属于数额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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