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死了外甥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一、女儿死了外甥有继承权吗? 女儿死了外甥不一定有继承权,因为舅舅的父母、配偶等可能还在世。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外甥有权利继承舅舅遗产吗? 1、如果舅舅立有遗嘱,外甥可以依遗嘱对遗产进行继承。 2、外甥不属于舅舅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对舅舅扶养较多,同样可以参与遗产的分配,要求继承遗产。 三、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处分的遗产。 若是舅舅的父母、配偶以及所有的子女离世,而外甥的母亲也离世了,那么此时外甥可以代位继承属于母亲的那部分财产。但若是母亲在离世之前,已经采取一定的方式,明确的表示了并不想继承父母的财产的,那么代位继承的关系是不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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