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诉后的诉讼时效几年 |
释义 | 一、撤诉后的诉讼时效几年 撤诉后的诉讼时效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哪些债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下列债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1.对存款本金及利息提出时效抗辩的; 2.对国债、金融债券的兑付以及企业债权本息提出时效抗辩的,这里的企业债券属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当事人双方原本是投资关系,而根据该关系产生对于出资的缴付请求; 4.对于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前述规定,司法解释给予其兜底条款。诉讼时效抗辩应属于当事人自主提出,人民法院在审理裁判时不得主动释明或适用。 ![]() 三、三年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三年诉讼时效过了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定要受理立案,并且不会主动引用诉讼时效已过,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网提醒您,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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