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仲裁协议的内容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 二、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 4、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6、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7、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以上就是对“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回答。仲裁协议的签订应当严格遵照.《仲裁法》来进行。仲裁协议是双方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如果签订了仲裁协议,应当以协议为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您可以在线联系法律网专业律师获得更多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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